2023年12月7日晚,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*ST慧辰(***)”或“慧辰股份”或“公司”)发布《关于收到<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>的公告》。*ST慧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北京证监局”)处以500万元罚款,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共计1100万元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,可通过新浪股民***平台自愿登记索赔。值得一提的是,这是***今年查处的又一例科创板企业欺诈上市案例,之前有紫晶存储公司、泽达易盛公司欺诈上市被处罚。(赵敬国律师专栏)
一、欺诈上市连年***,*ST慧辰拟被处罚
2023年4月27日,*ST慧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***”)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142023010号)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***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2023年12月7日,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[2023]17号)。北京证监局认定*ST慧辰存在如下违法违规事实:(一)《招股说明书》存在虚***记载;(二)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***记载;(三)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***记载;(四)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***记载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于2020年7月13日-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慧辰股份股票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可发起索赔。
二、科创板企业欺诈上市,股民可依法索赔
*ST慧辰被查涉嫌欺诈上市,此前紫晶存储、泽达易盛欺诈上市已被中国***处罚,今年的科创板企业频频“暴雷”,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质量这一话题频频被提。近期,据中国证券报,***将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,“集中力量查办欺诈发行、财务***、操纵市场、内幕交易等市场关注、性质恶劣的大要案,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,推出中国特色公司治理建设,提高上市公司质量”。根据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,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,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、定期报告、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***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,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对于因上市公司欺诈上市而受损的投资者,提起民事诉讼或为投资者挽回损失的方法之一。
根据*ST慧辰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,报告期内,公司营业收入11160.73万元,同比下降6.24%;归母净利润-1239.50万元;扣非净利润-1456.48万元。*ST慧辰的赔付能力存疑。但根据《证券法》等法律规定,投资者可依法追加其他责任主体,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信本证券***团队提醒,*ST慧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,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。
***条件:
*ST慧辰:于2020年7月13日-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慧辰股份股票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。(具体赔付范围由***确定)(慧辰股份***入口)
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赵敬国律师,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法学理论知识扎实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,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,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***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。执业至今,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,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、中兵红箭索赔、步森服饰索赔、中潜股份索赔、奥瑞德索赔、獐子岛索赔、天神***索赔、抚顺特钢索赔、飞乐音响索赔、香溢融通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欢瑞世纪索赔等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