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格隆汇
格隆汇12月13日丨新华文轩(00811.HK)公告,于2023年12月13日,公司(作为买方)与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(作为卖方)就收购事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,据此,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已同意出售,而本公司已同意购买目标公司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17%股权,代价为人民币3476.84万元。
公司和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分别拥有目标公司75%和25%股权。于收购事项完成后,公司和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将分别拥有目标公司的92%及8%股权,目标公司将继续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,其财务报表将继续于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内合并入账。
根据股权转让协议,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已同意出售,而本公司已同意购买由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有的目标公司的17%股权。目标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,主要从事纸质出版物网络销售、数字阅读、出版物行业供应链服务等电子商务业务。
近年来,集团围绕战略规划,聚焦出版发行主业发展。而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纸质出版物网络销售、数字阅读、出版物行业供应链服务等电子商务业务,经过多年发展,形成了覆盖全渠道、多场景的图书电商格局,已成为中国出版物市场最具专业实力的电商品牌一,并协同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、适应多业态的供应链物流体系。于收购事项完成后,有利于集团进一步优化内部的***配置,持续打造图书电商发展新模式,加强本集团内部业务协同,进一步提升供应链服务体系价值,为内容创意出版、文化消费、教育服务各大业务板块提供有力支撑,助力主业高质量发展。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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